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之间,经相应的审批程序后,可以无偿相互划拨资产。
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划拨资产和所有者权益都可以计入赠与收入项,如果是国资委先进账再划拨,可以计入投资人资本金注入项目;划出的一方计入赠与支出或者出资人抽取资本金;负债划转走反流程,注意债权人的手续变更和法律流程。
打个比方 国家所有产业10亿 转入到我公司10亿 无偿的 就是没有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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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国有企业无偿划转处理变更注册资本流程:
(1)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;
(2)《企业(公司)申请登记委托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,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; (3)有限责任上海公司注册提交股东会决议,内容应包括:增加/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、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/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,修改章程相关条款;由股东盖章或签字(自然人股东); (4)公司章程修正案; 以实物、工业产权、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,应当就实物、工业产权、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、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。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(自然人股东);
(5)验资报告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; (7)注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,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(三次)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;
(8)上海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原件;
(9)组织机构代码证正、副本原件及IC卡;
(10)税务登记证正、副本原件;
(11)开户许可证原件;
(12)相关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注:提交复印件的,均应由注册上海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;
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出示原件。
两者的不同在于:
国有股权属于国有产权,在无偿划转时必须服从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强制性规定,即受《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》规范,按程序办理,不能逾越规定。
国有股权协议转让(无偿转让除),属于当事人(包括法人)的意思自治的协议行为,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,不损害国家和第三方利益都是有效的,程序要求没有前者那么严格。